一家以景区门票款为主要收入的一般纳税人,花了70万元,取得了一个地热的探矿权,合同规定可探勘3年,请问这个业务应该怎么入账呢?麻烦老师说仔细一点,挂什么科目,挂多少钱?怎么算的这个钱,
持之
于2017-09-21 18:41 发布 127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9-21 18:55
您好,取得探矿权,借;无形资产-探矿权,70万元(减去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无此分录)(增值税的60%),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的40%),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等科目,70万元。之后按3年每月平均摊销。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科目,贷:累计摊销-探矿权。一年以后,再抵扣那个40%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持之 追问
2017-09-22 08:53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9-22 11:05
持之 追问
2017-09-22 11:57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9-22 13:53
持之 追问
2017-09-22 15:13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9-22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