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员工工资都超过社保基数,但是以前都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工资构成只有基本工资和提成,现在想把基本工资拆分为好几项,如何拆分可以不计入社保基数,25想不纳入社保基数的项目扣除标准是什么?公司需要提供什么佐证?
Sun。
于2023-02-14 09:51 发布 511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3-02-14 09:52
以下25项工资福利不是社保的基数(不管在工资里核算还是福利费里核算,不管缴不缴个税,都不算社保的基数) 1.探亲路费 2.冬季取暖补贴 3.防暑降温费 4.独生子女补贴 5.工作服洗补费 6.托儿补助 7.独生子女费 8.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 9.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10.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11.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12.出差补助 13.误餐补助 14.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5.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6.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7.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8.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19.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 20.运动员取得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1.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22.献血员营养补助 23.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不属于工资福利) 24.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25.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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