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A企业销售货物给B企业100万元,货已发出,合同已签定,采用赊销,于10月30日收款,这种情况从税务的角度是不应该确认收入,也不产生增值税的缴纳义务,请问这种情况,会计上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捕风
于2017-09-28 12:42 发布 63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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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原因早确认收入了
2020-03-02 23:24:58

你好,没收款前分录 借; 发出商品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2017-09-28 12:48:36

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21-10-22 09:36:12

你好,借应收账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9*13%
2021-03-12 10:34:43

同学你好
你是什么会计准则
2021-03-12 10: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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