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在电子税务局开数电发票的时候,项目名称是 问
这个无法填写的,这些地方,会显示项目名称,及项目所在地内容 答
物业公司水费,科目应交税金-简易计税贷方余额9000 问
你好,不用转到未交增值税里面 答
财政补贴属于不征税收入吗 问
您好,不是的,这个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答
公司记账用的是用友财务软件,因财务有人退休,只剩 问
同学你好,也就是说现在财务就只有一个会计了,如果她的凭证是自己审核的话,审核人仍为会计,在设置里面可以设置制单和审核为同一人。 答
老师,请教你一下,如果公司开出销项10万元9%专票,怎 问
同学你好 是什么行业的呢 答
建筑施工企业当月预交的增值税,月末,是不是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答: 你好,有多交需要做这个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公路施工企业可以用吗?看到有人说建筑企业这两个科目不用,可以封存
答: 你好! 一般纳税人需要用这两个明细科目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简易计税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施工要预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吗?,如果要移交,应该预交多少呢?
答: 您好,要预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按0.2%预交,增值税按2%预交。 一、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对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三种情形: 1.总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要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总机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2.二级分支机构的异地施工情形。 属于跨省经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在同一省内经营的,该分支机构在向施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后,其经营所得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在施工地不预缴企业所得税。 3.分支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建筑企业跨地区在二级分支机构之下设立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若以分支机构名义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并组织施工,则其收入汇总计入该分支机构,适用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分级管理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增值税, 具体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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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30 14:36
邹老师 解答
2017-09-3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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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30 14:39
邹老师 解答
2017-09-30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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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30 14:43
邹老师 解答
2017-09-30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