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10-09 09:13

你好!这个应该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简素 追问

2017-10-09 09:13

不影响第二年的报考吧?

陈静老师 解答

2017-10-09 09:28

你好!这个是不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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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应该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2017-10-09 09:13:03
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 注意:纳税人仅在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注销勾选功能。纳税人注销勾选后,需要完成注销申报。
2020-02-24 13:12:41
一直需要纳税申报,很多事情需要处理
2018-09-17 10:24:26
您好,营业执照不注销道没什么关系,不年检工商局自然就给你吊销了。银行也问题不大,时间长了不管就成了睡眠账户。税务不注销可不行,那样就上了税务局的黑名单,将来再开公司,别说法人,就连股东都做不了,除非不用自己的身份证。将来可能都影响到信贷、出国等。
2018-09-05 11:43:02
你好! 根据我国《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违反会计法规应当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等。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1-27 0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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