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3-02-17 07:24

你好

1. 自然人会计主体:


自然人会计主体是指由自然人拥有并控制且具备实际会计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是指国家对企业经营活动时不特指企业法人,而是通过自然人拥有并控制且具备实际会计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形式确定的经济实体,特征是其所有权是由自然人来拥有的,比如企业家自己投资的企业或者个体经济户。


2. 个体工商户会计主体:


个体工商户会计主体是指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只有一人掌握且拥有实际会计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明确认定其为个体工商户,其特征是其所有权是由个人单独拥有,且法律上视为一个独立实体。比如一个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由一个人投资并具有完全经营权。


3. 集体会计主体:


集体会计主体是指由法人或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社团、企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控制,具有实际会计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其特征是其所有权是由集体掌握,并由企业法人来拥有和经营,有集体决策机构决定经营。比如某个企业集团,该集团由多个独立的企业法人组成,由一个总公司管理。


4. 联营会计主体:


联营会计主体是指由两个以上的经济主体合并、合作经营并共同拥有实际会计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其特征是其控制权是由参与联营的经济实体共同拥有,联营成员之间的经济和管理关系即不是就是运营型联营关系也不是投资型联营关系。比如一家物流公司,该公司由多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联营成立,共同拥有经营权。


5. 合伙会计主体:


合伙会计主体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经营,具备实际会计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其特征是其成员不仅共同掌握控制权,也共同承担责任,有共同的契约关系,并由法人法人或自然人来经营。比如某个合伙企业,由多位自然人共同创办,具有合作共享责任的关系。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