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税物流公司,2015年4月成立,2015年9月开票,我刚刚接手,我公司的一般纳税人,之前换2个代账会计,从我公司成立起一直有公账,一直没有做,也就是做简单的收入费用支出,费用有一少部分发票也没有也做账。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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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10-11 14:20 发布 920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0-11 14:23
你好,你需要根据所有经济业务的原始单据把相关账务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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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需要根据所有经济业务的原始单据把相关账务补齐
2017-10-11 14:23:45
可以补做账的
2017-10-15 20:59:12
你好,需要把之前的账务补齐才是的
2018-06-29 11:38:02
你好,需要从成立的当月开始建账的
2016-11-09 09:55:06
,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22条,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帐簿。就是说6月份就应该开始建帐了,现在将6-9月的帐补齐,9月的人工费计入9月份的凭证中。季度的报表按计算得出的财务软件申报,
2015-10-12 14: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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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1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