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公司的外帐会计说收到客户的汇票再转给供应商,通过现金做收付才安全。 如果收客户汇票直接做成:借:应收票据,贷:应收帐款.付供应商货款时借:应付帐款,贷应收票据的话,只能在凭证后面附汇票了。这样子做帐税局是不承认这笔交易的(因为税局不承认复印件的原始凭证),只有附汇票的原件才可以。 我感觉她说的就是错的,可她坚持认为自己的做法才正确。麻烦老师帮我解答一下好么?
Best^^ 楠
于2015-11-06 16:29 发布 9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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