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999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23-02-20 13:58

免征增值税企业开发票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类是不征收增值税的普通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国家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出具的印刷品,由销售方开具,用以证明发生的经济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免税经营者出具的购销双方实付金额的唯一凭证,为增值税的收缴、征收和纳税提供证明,纳入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是税收征收的重要手段。 
 
2、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是指发票中明确标明“免税”字样的发票,又称“免税发票”或“免增值税发票”。免税发票适用于发生的不征收增值税或者减税的销售行为,也可用于证明此类行为的金额数额的计税凭证。 
 
拓展知识:免税发票的使用,主要以减免税理论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免税发票不征收增值税。但由于免征增值税企业是在特定情况下一次性认定减税的,免征增值税企业出具普通发票时需要体现减免税数额,并备注“减免税”字样,以证明发生购销行为的减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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