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6]26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美满的衬衫
于2023-02-21 04:01 发布 443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2-21 04:10
国发[2016]26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是根据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改增试点中央与地方财政负担和增值税收入分配调整的安排》(国办发〔2013〕63号)和201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安排》(国发〔2014〕20号),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践,按照有关财税基础性制度改革要求,对营改增试点期间央地财政负担和增值税收入分配有关问题,结合政府统一调控,做出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配过渡方案,以促进国家财税改革以及稳定经济增长。
拓展知识:营改增是指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中国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营改增综合运用减费、税收调节、财政补贴等措施,彻底解决企业双重征收的问题,给企业减负,加快企业经济股和改革发展速度,激发市场内活力,有助于促进企业发展和建设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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