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公司和B公司的有工程合作关系,A公司是发包单位,B公司是承包单位。现在A公司高管被查出是B公司股东。认为该高管与B公司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现在B公司应该提供哪些资料证明该高管是很久以前就已经合作了并且以每年的分红作为其投资款。应该提供哪些资料?或者有没有其他办法证明?
鱼
于2017-10-19 10:33 发布 663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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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B公司提供相应工程的资料,以及当时工程市场的价格资料,以及公司的相关说明,以证明不是利益输送。其他没做好办法的。
2017-10-24 22:29:07
对的,如果是有限公司的,还需要交个税。
2021-04-08 09:57:24
分红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 贷:银行存款
增资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022-01-26 22:35:05
你好,资本没到位可以先做借方其他应收款,贷方实收资本。如果收到分红作为资本,可以直接冲其他应收款。因为现在公司认缴制,我觉得应该可以的。
2019-01-07 20:57:21
你好
针对项目投资
可以不用是股东
可以分
可以不用去修改章程
2021-04-21 05: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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