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总包方分包一项目,总包方按一般计税方法与甲方签订合同,公司从总包方分包部分土石方工程,现总包方要按一般计税方法11%税率与我司签订分包合同,但公司的土石方部分主要成本在机械与人工两方面,其中机械只有油料能取得增值专票,人工与当地施工队合作无法取得法票。请问是否能采用清包工或甲供材方式与总包方按简易计税方法签订合同?如果不能,人工方面是否要采用与劳务公司合作签订劳务合同,以便取得增值抵扣专票。
乐翔鸟
于2017-10-21 02:50 发布 113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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