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2-24 16:29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归入“灾害性损失”会计科目。会计处理时,应先按照原始记录计入“支出”科目(如:材料支出、劳务支出等),再将损失部分转入“灾害性损失”科目,以反映真实的经济损失情况。 
 
在账务处理上,要根据灾害的性质来判断损失的会计科目,具体的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1、对于财产损失,应当先将损失计入财务账户中,并将损失金额借入“灾害性损失”科目。 
 
2、对于生产成本损失,应当先将损失计入“材料支出”、“劳务支出”等科目,然后借入“灾害性损失”科目,以反映真实的经济损失情况。 
 
3、对于因财产损失而产生的债务,应当计入“债务类”科目,并将损失金额计入“灾害性损失”科目。 
 
拓展知识: 
 
会计处理的关键是正确判断自然灾害的性质,以确定损失的会计科目。根据《会计准则》,自然灾害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可预见的灾害,如台风、地震等;另一类是可预见的灾害,如洪水、山火等。如果是不可预见的灾害,则可以计入“灾害性损失”科目;如果是可预见的灾害,则应当计入“风险准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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