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2-25 18:16

建筑安装服务纳税遵循《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即施工单位以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装饰装修、建筑安装等专业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应当按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应税收入中50%以上的收入来自施工服务,应当按16%的税率进行纳税。 
 
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施工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其他不属于上述项目的服务,则应按照现行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纳税。比如收入来源主要是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咨询等,则应当按照现行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3%或6%或11%,具体取决于服务的类型)进行纳税。 
 
此外,施工单位还必须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值税是按照实际发生额来计算的,而营业税是根据实际服务收入金额来计算的,具体税率取决于服务的类型。 
 
总之,建筑安装服务在纳税方面应当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纳税。特别是按照服务的类型,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来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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