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02-26 14:07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票后2个月内发票作废的,需要由开具发票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税务机关代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向税务机关申请作废,由税务机关统一审核、签发作废通知书,由原发票开具单位按照作废通知书的规定进行抵扣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隔月是不可以作废的,只有2个月内才可以申请作废。 
 
拓展知识:为了防止偷税漏税行为,我国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开具,不得擅自更改、涂改或者变造,不得伪造或者买卖使用。若发现有擅自更改、涂改或者变造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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