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02-27 13:44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时,应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52条“有关准予抵减费用及免予征收所得税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1、当发票和退货单同时满足以下要素,可视为费用抵扣:退货发生在本期,退回的货物、应用和服务与本期费用抵扣货物、应用和服务一致,且应当在本期发生并明确其相应金额。 
 
2、当发票和退货单不满足上述要素,或者发生销售退回的期间不是本期,则应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税率,并做好退税的相关凭证。 
 
拓展知识: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时,需充分了解《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中的规定,以确保规范的申报和缴纳税款,避免违反税收管理规定承担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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