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销售不计容的地下车位是否需要分摊土地成本?
余伟彬
于2023-02-27 14:57 发布 162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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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2-27 15:04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销售的地下车位是否需要分摊土地成本,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地下车位的情况。如果销售的地下车位是由于土地容积率的调整而形成的,则可以按国家规定进行分摊;如果地下车位是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收回的,则不需要分摊土地成本。
拓展知识:土地增值税的分摊原则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所取得的土地出让金,需按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实际所得金额的90%按月分摊支付土地增值税。
应用案例:在某地增值税清算时,一家公司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取得的土地出让金30000元,根据分摊原则,需按270元/月分摊支付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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