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主营苗木花卉和经济林种植销售;可承包500公顷以下的营林绿化、道路绿化、景区绿化工程造林绿化,给国营林场做三北防护林封山育林工程缴纳增值税?本企业性质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烂漫的悟空
于2017-10-26 11:56 发布 1220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10-28 22:02
您好,给国营林场做三北防护林封山育林工程,不缴纳增值税,前提是要到税务局申请,审批后才可以的。贵公司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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