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里云海公司将旗下的云海大厦1-3层,整体出租给某超市使用,双方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17年1月1号起到2026年12月31止,租赁期为10年,前五年租金为每年280万,后五年租赁为300万。租金在每年1月1号按年支付。自持物业环节账务处理增值税=[收取的租金 ÷(1 11%)] ×11%增值税销项税额:280÷(1 11%)] ×11% =27.752017年1月1日收取租金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280 万贷:预收账款 252.25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7.75万元这里的分录可以这样吗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销项税额
星空
于2017-10-26 21:27 发布 51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老师看了分录,如果不用交税,转到营业外收入是没问题的
2024-04-28 13:34:56
如果是免税的业务,直接做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2019-05-21 13:35:34
正确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月底没达到起征点账务处理 是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20-03-06 14:59:47
你好,按这个分录 处理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
2019-02-13 16:12:04
可以的,可以这样账务处理的
2022-05-19 15: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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