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红色底线的那两种商品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是属于我们的库存商品,因为我理解的是帮别人代制造的商品和帮别人代修理的商品,虽然可以给我们带来经济流入,有收入可讲,但是最终都是要把商品归还给委托方的。为什么还能算是我们的库存商品。
Yolanda Chia
于2017-10-30 16:23 发布 607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11-02 22:29
您好,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后验收入库,作为库存商品核算,这里库存商品核算的只是加工成本(领用的配件价值和人工成本),不包括来料的价值。即存货项目的列示金额仅仅是发生的加工成本。
企业接受的外来原材料,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例如:接受丙公司的来料加工业务,来料加工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至期末,来料加工业务尚未完成,共计领用来料加工原材料的40%,实际发生加工成本340万元,实际加工中使用的来料部分的材料的价值不能计入本企业存货的成本。
发生制造费用60万元。则计入企业存货部分的成本为340+60=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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