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06 11:28

一般纳税人销售给个人10万元的产品,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认无票收入,即为不开具发票的收入。那么,这笔交易的销售额为10 万元,税额则等于销售额乘以当地税率,比如说,假如当地税率是3%,则税额为10 万元乘以0.03,即3 万元。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对无票收入,企业应当统一实行加计抵减税收优惠政策,即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率和减免额度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意味着,对10 万元无票收入,可以通过加计抵减税收优惠的方式,减免部分税额。拓展知识:原则上,采取抵减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支付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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