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是:”钢结构件制造/安装;管道,紧固件,开关柜,桥架,母线槽加工,制造,安装;五金,金属材料销售“。公司的业务基本是安装修理劳务之类的零星工程,没有进项,开的都是3%的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申报时点击”销项发票区“系统是自动将上月开票总金额输入到按简易征收方法计税的”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栏中的,我们公司没有办理简易征收方式备案。 请问:1.开票是否正确? 2.申报是否正确? 3.我们公司是否符合申请简易征收,要不要办理简易征收方式备案? 谢谢!
张颖
于2017-11-05 21:32 发布 889次浏览
您的问题老师正在解答,请耐心等待!
微信扫一扫,老师解答后可收到通知!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