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1-06 17:19

这个问题没有老师答复我,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11-06 19:47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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