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请问,这里说的次月起缴纳是什么意思?比如,2017年2月出租房产,没有免租期,出租时间为2017.2.1-2018.5.30,那计算从租房产税是从2017年3月开始计算一直到2018年5月结束呢?还是从从2月开始计算到2018年5月结束? 另外,我们有出租房的时间是,免租期为14天,如:合同出租时间2017.7.1-2018.5.30,2017年7.1-14号为免租期,因免租期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从价房产税,所以请教老师,从租房产税是否应该按2017.8月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从租房产税的时间呢? 谢谢老师
十月
于2017-11-08 08:18 发布 3687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11-11 22:49
您好,从2月开始计算到2018年5月结束。如果有免租期是半个月的,按半个月的时间,按原值交房产税。其他按租金交房产税。从2017.7.15到2018.5.30从租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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