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司(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原材料(对方开具普通发票),现将其卖掉,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欣慰的向日葵
于2023-03-08 09:44 发布 574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08 09:47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放简易记账凭证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2号)的规定,普通发票开具的原材料非属于委托加工货物,只是简单销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购进原材料重新加工,加工出的产品再销售出去,应当缴纳增值税。拓展知识:发放的简易记账凭证,用在收入额或费用额在500元(含)以下且无法取得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收据等证明材料的业务上,可以代替普通发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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