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公司于2022年12月份来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时,因为有进项抵了,也没有交增值税,2023年1月该发票退回重开,但是忘记当月冲红,这就形成了1月份重复交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1月份数据时,只申报,未交款,2023年2月开红冲发票(与2022年12月数据相同)申报2月份数据时形成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负数,税局给办理了增值税抵欠,但是没有给办理附加税抵欠,必须要交,我感觉交的愿望请问老师,如何才能办理附加税抵欠,有什么法律依据?谢谢老师
A梅艳秋韵
于2023-03-09 10:25 发布 24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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