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2017-11-10 12:23

没发工资,但应做个税申报,做残保金申报,工资做欠款处理

知恩曾 追问

2017-11-10 13:01

老师那残保金是零申报吗?把人数填上

李爱文老师 解答

2017-11-10 13:08

有人数就有残保金,残保金计算公式:(企业职工人数*1.5%—安排残疾人人数)*年平均工资

知恩曾 追问

2017-11-10 13:10

但是以前有人数也是零申报啊。我都不知道以前的会计是怎么报的

李爱文老师 解答

2017-11-10 13:15

你可以零申报,最后一季度补申报,但全年肯定是交了的

知恩曾 追问

2017-11-10 13:24

16年的已经是最后一次报了吧

李爱文老师 解答

2017-11-10 13:28

尽量将数据申报进去,不交残保金税务会找你们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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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发工资,但应做个税申报,做残保金申报,工资做欠款处理
2017-11-10 12:23:2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丨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丨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丨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03残保金中的工资总额 丨计算依据 工资总额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说,根据财会【2014】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 》中对职工薪酬规定的范围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而其中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均属于短期薪酬的范围之中 从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角度来说,根据国家统计局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统制字[1990] 1号、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8)) 丨账簿对应 计算残疾人就业金的“工资总额”应为企业会计账簿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的“工资”明细账中的贷方数,一般在会计核算较正规的企业中通常会将工资与社会保险费、职工福利费用等分开列示,在该明细科目下归集的内容与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在核算口径上是大体一致的。根据以往经验来看,各区残联在具体审核时也参考的是会计账簿上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贷方应付数。
2019-09-23 23:50:14
您好,是应发的工资的
2019-11-01 22:00:50
残保金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交纳残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再四舍五入取整数。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按计算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全部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你好!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 总之,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
2020-07-15 15:56:19
你好,是根据应付工资计算的
2018-09-06 14: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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