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这句话不理解 可以举一个例子吗
小静儿-
于2023-03-13 16:58 发布 804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3-03-13 17:01
你好!比如你委托人家加工一批首饰,对方的计税价格200元,如果你低于200元出售,可以不用交消费税
如果300元,就只要按差额100交消费税
相关问题讨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2020-06-16 08:10:52
括号里面的价格不含消费税,所以分母才是减消费税税率
2020-04-13 16:58:08
你好白酒消费税不可以抵扣的
2022-04-28 12:27:41
委托加工的应税知品收回后用于抵债,赠送及发放福利,视同销售。但是消费税只征收一次,在委托加工时候已经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了,换句话说就是已经缴纳道过一次了,不用再缴纳了。 需要说明的是,委托加工的消回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的话再用于抵债,赠送或者发放福利,增需要缴纳消费税答,只不过前期受托方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扣除。
2020-04-26 06:13:18
您好,这道题的答案是AC
2022-01-04 11:23:0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小静儿- 追问
2023-03-13 17:06
宋生老师 解答
2023-03-13 17:07
小静儿- 追问
2023-03-13 17:20
宋生老师 解答
2023-03-13 17:21
小静儿- 追问
2023-03-13 17:22
宋生老师 解答
2023-03-13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