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这句话不理解 可以举一个例子吗
小静儿-
于2023-03-13 16:58 发布 753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3-03-13 17:01
你好!比如你委托人家加工一批首饰,对方的计税价格200元,如果你低于200元出售,可以不用交消费税
如果300元,就只要按差额100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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