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C租赁个人A的车,但是A个人的车在B公司挂靠,签合同时C公司直接和A个人签,付租赁费时,C公司直接打给A个人。这样在税法上允许嘛?有什么风险?
大拙
于2017-11-14 11:21 发布 639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11-14 11:23
不合适的, 不一致 有作弊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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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适的, 不一致 有作弊嫌疑
2017-11-14 11:23:30

您好!这个情况相当于你替公司还款买车了,
最后还完贷款回购还是回租呢?回租的话租期多长呢?
2023-09-19 03:25:08

租赁费用需要对方的租赁物流公司在所在地开具增值税票还是无所谓
2015-08-15 17:11:18

没有什么要求,只要对方同意就行了,税款谈好就行了
2017-08-04 17:09:28

合同签10月份的日期可以
2019-10-10 15: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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