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五月提供旅游服务,取得价款212万元(含增值税),提供旅游服务的过程中,支付相关住宿费,餐饮费等53万元取得合规增值税发票要求,对甲旅游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无语的蜗牛
于2023-03-17 17:46 发布 518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17 17:55
甲旅游公司应当对其提供的旅游服务交纳增值税。根据本年五月的发票情况,取得价款212万元(含增值税),支付了相关住宿费、餐饮费等53万元,故需要缴纳159万元的增值税(当月销售额*17%销项税率)。
账务处理上,应将212万元价款收入计入应收款项,而53万元的住宿费、餐饮费等等费用计入费用支出,并将159万元缴纳的增值税放在其他应交税金中。
举个例子,礼品店提供礼品,发票金额为1000元,而实际应缴税金89元,则礼品店应当把收入1000元礼品收入计入应收款,缴纳89元的增值税计入其他应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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