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6年5月份对方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票,同月我公司抵扣,对方在未通知我方的情况下,将发票作废,2017年8月我将已经抵扣的税款做了进项转出,对方同时重新开具发票,现对方要求将去年已经作废入账的记账联和抵扣联退回给对方,关键是现在我公司已经于2016年5月入账,如何给对方合理退回该作废发票
甘草片
于2017-11-22 15:15 发布 1636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1-22 15:17
你好,把这个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退回给对方,然后让对方开具正常的发票入账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把这个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退回给对方,然后让对方开具正常的发票入账
2017-11-22 15:17:04
1,保管好
2,次月是无法作废的,只能是开具负数发票冲销
2017-05-04 16:22:29
借;应收账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你好,做这个分录,金额负数
2018-03-30 09:24:01
你给复印件盖财务章给客户让客户先认证 然后客户开具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给你,把这张发票红重
2019-05-21 11:10:40
不可以作废的。如果是这个月的发票丢失了,可以在下月去国税大厅打一份完税证明,把你的记账联复印盖上发票专用章。把完税凭证和复印件一起寄给客户。
2019-05-20 1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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