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个大客户-一般纳税人 ,因公司财务不规范,下游客户有需要发票的让我司给开相应的专票,不需要的我公司都开普票给客户(我司是上市公司子公司,如数开具发票缴纳税款,不管客户是否需要发票我司都开发票给对方);但客户未如数缴纳税款。现在被税务局稽查。客户向我司提出要求:将2017年1月-10月开具的近500万普票全部冲回开专票。我司可以这样操作吗?请问能比照哪些税务条款来操作?
左岸
于2017-11-23 09:35 发布 84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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