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题】甲公司为房地产企业,以拍卖方式在土地交易市场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70年,持有 并准备增值后再转让。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正确答案』不属于。 为什么不属于呢
寂寞不是好孩子
于2017-11-23 11:24 发布 4677次浏览
- 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7-11-24 10:30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对于企业外购的房地产,只有在购入房地产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自租赁期开始日起,下同)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称之为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但是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果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了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可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企业购入房地产,自用一段时间之后再改为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的,应当先将外购的房地产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租赁期开始日或用于资本增值之日起,再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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