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体育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期间为20170301-20171130,分两次收款,3月收50%,10月收另50%。经理要求我们将收入在合同期间平均分摊。请问可以这样操作吗?如果可以,分录是什么?如果不可以,我们要怎么做?
过客
于2017-11-23 11:59 发布 526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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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本来这个就需要分期确认收入
收款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收到尾款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017-11-23 12:00:46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做6个月的分录
2017-11-03 16:02:10

你好!
可以分期记入收入
2018-10-21 22:03:52

所得税确认收入不是按照发票时间或者合同约定时间吗,
2020-05-18 09:37:54

一年的服务费合同金额是169000,第一次开票70%118300,税金是6696.22,怎么写分录?
2020-04-26 17: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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