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始成立时,股东以3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入公司入股,现在他提出来,想要求公司支付3000万给这个股东,股东退股,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请问这属于股权转让吗?股东得到这笔钱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吗?
菲童牛宝
于2017-11-23 12:37 发布 928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按退股处理,属于退股,而不是转让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没有净所得
2017-11-23 13:26:00

你好,可以退股,不是转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7-11-23 14:00:46

新股东支付给原来股东这个费用的时候,对于原来股东的利润部分20%代扣个人所得税。公司的变化是公司净资产是不会变。
2022-03-17 22:53:35

你好
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价款—初始投资成本)*20%
2021-05-20 10:14:54

@会计的翅膀,老师,错过您的追问啦<br>哪位老师看到帮我一起解答一下:这句话,不理解意思是什么?
2019-08-02 16: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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