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个政策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都是这样吗?如果月度销售额超了10万,季度没超30w,那这种情况怎么申报附加税呢?
高大的小丸子
于2017-11-24 16:10 发布 3047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2017-11-24 16:12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都是这样。
2、如果你们单位是按月申报的,以10万元为标准,如果你们单位是按季申报的以30万元为标准,月收入额超10万元没有关系,只要季度不超过30万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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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的小丸子 追问
2017-11-24 16:17
方亮老师 解答
2017-11-24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