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23 19:17

你好,这个问题可以分两部分来回答。首先来看应付款,根据《会计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应付款在财务报表上应以每款明细计算,所以不能合并报告。 
 
再来看预收款,根据《会计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当预收款在一段时间内几乎是相等的时候,可以合并报告。所以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可以合并预收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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