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内设研发部门,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爱笑的流沙
于2015-11-09 16:10 发布 1837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5-11-09 16:10
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内设研发部门研发新产品,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如果进行会计处理?及相应的会计分录
相关问题讨论
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内设研发部门研发新产品,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如果进行会计处理?及相应的会计分录
2015-11-09 16:10:26
这个不用视同销售的,做领用就可以
2018-11-13 16:14:02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
企业日常产品研发时领用的原材料及自产的产品,若该企业研发项目是用于企业销售自产产品的研发,则研发领用原材料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同时领用的自产产品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不需做视同销售;
若企业是受托研发项目收取对方技术服务费,或企业该项目研发的目的是用于技术转让,则研发领用原材料及自产的产品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022-01-13 14:13:20
你好 计入销售费用
2019-03-30 14:04:49
你好同学,您的问题我來讲解一下,同学。
2020-04-28 12: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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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解答
2015-11-09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