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执法手段“四权”是什么
答: 您好,四权是,现场检查,人员调查,资料核查,产品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71号)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由哪个部门出具
答: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由哪个部门出具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经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构成废品损失 这句话错的?
答: 你好! 是的,错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