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下,确认坏账需要哪些材料呢
务实的月光
于2023-03-24 11:47 发布 1030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24 11:53
首先,坏账确认需要收集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姓名、客户联系方式、账户余额及相关交易记录等。此外,还需要收集市场信息,以验证市场环境是否发生变化,是否会影响收回损失。此外,还需要收集该客户的经济状况,以判断其未来是否有能力偿还坏账。例如,客户的收入情况、资产、负债等。最后,还需要收集法律和监管的相关信息,以判断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收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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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坏账确认需要收集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姓名、客户联系方式、账户余额及相关交易记录等。此外,还需要收集市场信息,以验证市场环境是否发生变化,是否会影响收回损失。此外,还需要收集该客户的经济状况,以判断其未来是否有能力偿还坏账。例如,客户的收入情况、资产、负债等。最后,还需要收集法律和监管的相关信息,以判断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收回损失。
2023-03-24 11:53:57
你好,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四)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五)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六)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同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八条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函[2000]945号文件中规定,考虑到实际经济活动中,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正常交易,为了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总局意见: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
2022-03-21 13:01:11
如对方破产清算,对方注销等
2023-07-27 11:15:07
您好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无票收入一般要合同 银行收款回单 发货单等
2021-11-20 15:24:03
增加注册资本吗。不需要交税的,去你工商局网站填写申请
通过之后打印申请书,带着执照,公章,股东决议,修改之后的章程去工商局
具体的要求可以咨询你工商局
2019-04-30 14: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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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的月光 追问
2023-03-2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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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