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掌柜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3-03-28 21:12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第一笔:收入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第二笔:支付个人股息
由于新建的公司代替投资公司的股东支付利息,所以形成了对投资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べ唯雪 追问

2023-03-28 21:21

这个代替公司与新建公司之间的需要合同或者协议支撑吗。会不会涉及到无息借款视同销售这样的风险?

王掌柜老师 解答

2023-03-28 21:27

需要签合同(实质上是借款合同)。
并不涉及视同销售。

べ唯雪 追问

2023-03-28 21:31

那在这个其他应收款项有没有一个时间把这款项收回来的是时间节点

王掌柜老师 解答

2023-03-28 21:32

有,投资企业将新公司代垫的股息分配还给新公司即可。

べ唯雪 追问

2023-03-28 21:48

如果这个代付公司不是投资公司,只是额外的一个公司情况的话有没有时间规定

王掌柜老师 解答

2023-03-28 22:14

一般按合同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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