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由地税开房地产售楼发票38万,5月由地税改为国税进行开票,因发票不见了客户无法办理相关事务,故在国税方,重复开售楼发票38万提供,4月开的发票无法进行红冲,现如何进行处理?
一生年华
于2017-12-01 09:01 发布 579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7-12-01 09:32
让客户把在国税第一次开的发票给你们拿回来,不然就做个遗失证明,你问下税局怎么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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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客户把在国税第一次开的发票给你们拿回来,不然就做个遗失证明,你问下税局怎么做最好
2017-12-01 09:32:16
做一笔红冲相反的分录,把应当红冲的再做一笔冲销的
2015-10-10 18:44:01
这个我也说不好,你得咨询当地国税局
2016-12-23 10:14:12
你好 已经迁出了 你问下现在迁入的税局 看可以红冲不
2018-11-20 16:32:41
小规模纳税人是针对增值税而言,只存在国税的作废和红冲,发票的作废和红冲一般是在开票系统里面操作
2015-12-29 22: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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