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公司和发包方签订的合同,我们是分公司,现在所有进项发票都是开给我们分公司,钱也是甲方汇入到我们份公司账户,我们份公司独立做账,这样可以吗
时尚的蛋挞
于2017-12-01 14:38 发布 120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7-12-01 14:42
首先得确定你们分公司是不是独立纳税的,如果是,那么你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收发票和开发票,但是未来真的有可能这种行为被定义为挂靠。如果你们分公司不是独立纳税的,那么不可以以你们公司的名称收发票,只能以总公司的名义收发票和开发票,帐可以独立做。
相关问题讨论
首先得确定你们分公司是不是独立纳税的,如果是,那么你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收发票和开发票,但是未来真的有可能这种行为被定义为挂靠。如果你们分公司不是独立纳税的,那么不可以以你们公司的名称收发票,只能以总公司的名义收发票和开发票,帐可以独立做。
2017-12-01 14:42:15
您好,写总公司的名字就成了
2024-06-21 22:31:55
您好,没有真实交易不行的
2021-12-17 06:34:13
可以的 相当于代建 但是双方必须有代建合同
2019-12-23 11:52:15
你好,可以开具发票做收入确认的
2019-12-23 11:56:0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