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一下,我公司聘用有一部分国企内退人 问
知道了,家权老师,谢谢! 答
朴老师你好!usd 美金汇总损益,最后一个月没有调整,2 问
借:银行存款 - 美元户(或其他外币资产科目) (因汇率变动增加的本位币金额) 应收账款 - 美元户 (或其他外币债权科目) (因汇率变动增加的本位币金额) 贷:应付账款 - 美元户 (或其他外币债务科目) (因汇率变动减少的本位币金额) 财务费用 - 汇兑损益 20000(收益金额) 答
老师如果2024年公司盈利2049533.72,公司2024年汇 问
你好,你是小微企业吗? 答
我们是被挂靠方。这个项目成立了一个分公司,这个 问
一般工程完工,押一年的质保金,一年后返还,这个质保金不能作为这个项目的成本支出吗? 答
老师你好,就是我现在想成立一个分公司,总公司是一 问
你好,可以的,可以直接申请一般纳税人。 答

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不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于或略小于销项税额差)是不是风险很大,被查账
答: 是的最好还是交税
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月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就交增值税,及其附征税。如果这个月销项小于进项就不用交增值税及其附征税,那么这个月零申报对吗?
答: 对的,你的理解正确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您好,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包括商贸企业吗?这类政策都有哪些啊?谢谢老师
答: 您好 不包括商贸企业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