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5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摩托车时共有三种价格:以6000元的单价销售500辆;以6500元的单价销售200辆;以7000元的单价销售100辆。甲公司当月以300辆同型号的摩托车对乙公司进行投资,双方按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投资金额。此类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
动听的斑马
于2023-04-10 21:43 发布 89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应交消费税等于20000*70*4%等于56000
2023-06-29 00:11:26
您好,这个是全部的吗
2023-04-10 21:44:09
你好,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0000 *70*4%
2023-04-27 09:01:57
您好,有市场价就不用组价,不是投分送就用平均价,
涂料在生产加工、进口及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
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70*10000*4%等于28000
2023-11-04 18:37:56
这里可以考虑,合同约定为分期收款,
比如第一年收10和增值税13,第二年收90
这种情况,1年按10缴纳税
第二年按90缴纳税
可以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
2022-11-29 17: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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