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月认证了一张发票,但是销货方国税系统变化了,把发票作废掉了,现在该怎么做啊?是不是要把发票退给对方,然后我申报抵扣然后在做进项税转出,等对方重新开具之后,我再次申报认证抵扣。
小会计
于2017-12-04 16:41 发布 599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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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转出,重新开具认证吧
2017-12-04 16:41:47
您好!不会的。你这个月多交一点税而已
2017-06-15 14:12:20
是的
在七月份进项转出
2020-07-17 13:46:07
你好,对应这个可以直接勾选平台 那个勾选抵扣,这已抵扣,你查询之后前面框√ 你=去掉就可以,这样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了,分录不需要做了,对方拿走发票你不需要做账
2021-04-30 08:39:24
您好!这个作废是不会有处罚的
2019-10-12 1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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