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的计算中,为从业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计算基数为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从业人员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计算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请问“工资总额”和“工资薪金总额”是一个意思吗?是否是工资表中的应发工资数?
西一欧
于2023-04-17 09:37 发布 541次浏览
- 送心意
唐维文
职称: 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经济师
相关问题讨论
“工资总额”和“工资薪金总额”是一个意思,就是工资表中的应发工资数
2023-04-17 09:49:49
个体工商户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2.5%的部分,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
2023-03-09 14:59:00
个人所得税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2019-09-20 18:16:16
2019年个体工商户的职工教育经费允许扣除的额度是2.5%
2019-07-04 13:50:31
职工教育经费是百分之2.5%
2022-01-17 14: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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