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月转让其位于B市的一处不动产,该不动产是在2016年3月抵债取得,抵债时作价200万元,转让价280万元(以上价款均不含增值税),该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则:应向B市预缴增值税( )万元,向A市补缴税款( )万元。
长情的背包
于2023-04-20 08:51 发布 622次浏览
- 送心意
一休哥哥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3-04-20 09:04
这道题目是简易征收方法。
相关问题讨论
B市区预交(280-200) /(1%2B5%) ×5%=3.81(万元)
A 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3.81万。
= (280-200)/(1%2B5%) ×5%=3.81(万元)
在A市补交为零。
2023-04-26 10:56:25
这道题目是简易征收方法。
2023-04-20 09:04:16
商品的采购成本 = (10000 - 200) × 1 %2B 1000 × (1 - 1%)= 9890(元)
商品的增值税 = 1300 - 90 = 1210(元)
然后,我们可以根据会计分录的编制原则,编制相关分录:
借:库存商品 98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10
贷:应付账款——甲企业 11100
2023-11-12 03:17:49
你好,是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吗?
2022-12-09 08:21:26
您好
稍等一下 给您计算
2023-11-08 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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