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供应商,找客户代垫仓储费,客户代垫的记为客户以后的货款,签了三方代垫协议的,以后仓储费的发要是开给我们公司,我们公司给客户开货款发票,这样操作税务方面不存在什么风险吗?(都是真是的业务,只是客户先帮我们代垫每月的仓储费)
清
于2017-12-14 09:55 发布 2744次浏览
- 送心意
苏苏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12-14 10:01
可以的,金额和发票一致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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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金额和发票一致没问题
2017-12-14 10:01:10
你好 那你需要开发票给对方 你要做其他业务收入 缴纳增值税的
2019-12-11 12:41:00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仓储营改增了 如果属于平销返利 就由供货方开红票 你做进项转出
2016-01-20 11:55:35
这个是虚开发票,虽然是公司抬头的发票,但是是虚假业务,是真发票虚业务,这个进项税不能抵扣进项税,税务发现后需要补交税款,滞纳金及罚单,有可能法人做牢
2017-10-25 20:22:07
您好,不行的,在乌市水区,发票备注栏地址写昌吉不行,需要到昌吉当地的税务局发票的。
2018-08-12 14: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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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苏老师 解答
2017-12-14 11:13
清 追问
2017-12-14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