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印花税时,如下图采购合同我是按(进项 销项)*0.0003算出来的计税金额,因为销方为个人,所以就用进项发票不含税金额*0.0003=1119517.27*0.0003,增加 一行,报承揽合同时,因这我公司有广告制作,但是这部分进项已经包含在采购合同的进项里,在单独增加一行报承揽合同是不是就重复申报了?但是广告制作费应该在承揽合同里申报吧,用把采购合同广告费进项那部分金额从采购合同的计税金额里减去嘛
阡陌红尘。
于2023-05-16 18:57 发布 3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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